关于举办煤炭主体专业第二学位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 2010-05-05 点击次数 : 3381
各支部、总支:
接集团公司通知,在中国矿业大学举办煤炭主体专业第二学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送对象及选送方式
1、在职职工中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
2、职工子女中 2006 年以来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及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持有全国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和国家教育部统一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3、选送对象需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和理工科学士学位证书,均要求男性;
4、人员选送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学校组织考试选拔。
二、培训专业
1、采矿工程 30 名;
2、地质工程 40 名;
3、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20 名;
4、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20 名。
三、培训方式
培训实行全脱产学习,学制两年,毕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的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四、报名方式
1、在职职工中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 1 份)在各单位组织部(政工科)报名;
2、未就业的职工子女,需持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以上证书需原件、复印件各 1 份)及户口簿、父母所在单位证明到父母所在单位组织部(政工科)报名;
3、各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汇总后,连同《淮北矿业第二学位培训班考生报名表》、《淮北矿业第二学位培训班考生报名花名册》、毕业生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有关材料和每人 120 元报名费,于
五、其他事项
1、第二学位培训班培训费每学年约 1 万元。培训学员毕业后,成绩合格并取得学位的,由集团公司统一报销 60%的学费,其它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
2、培训期间,在职培训人员待遇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培训学员需与集团公司及中国矿大签署“三方协议”,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培训结束后,根据所学专业,由集团公司安排在生产矿井(矿井筹备处、工程建设公司)井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按新招聘煤炭主体专业高校毕业生管理(不执行安家费)。
附件:1. 淮北矿业第二学位培训班考生报名表
2. 第二学位报名花名册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淮北矿业第二学位培训班考生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二寸免冠) |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 | | ||||||||
身份证号 | |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 ||||||||
毕业时间 | | 现有学历 | | ||||||||
报考专业 | | 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 | ||||||||
手机号码 | | 固定电话 | | ||||||||
学习和工作简历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务 | 证明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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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在何单位工作 | 任何职务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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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位矿(厂、处)组织部门推荐意见 |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集团公司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