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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2014-08-25  点击次数 : 5805  

  根据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政评办字〔20141号)要求,现将2014年度政工专业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条件

政工系列专业职务的评定范围和评审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皖宣字〔201122)中规定的范围、标准和条件执行。各单位兼职人员按主要岗位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的专业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41231日。

二、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报送政工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附件二)进行填报;拟转评政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拟转评相应级别的要求报送评审材料。

2、申报材料中的有关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组织(政工)部审核盖章,并签署审核人意见和姓名。

3、除申报表上所贴照片外,每人需另交12寸近期免冠照片。

4、各支部汇总后,需填写《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明情况汇总表》1份(附件三),连同个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医院集团组织部,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组织部工作联系。

5、相关申报材料、表格及填写要求等具体见各党支部书记工作联系。

三、评审费及考试费标准

根据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评审费标准分别为:高级每人310元,中级每人160元,初级每人100元。

政工系列实行考评结合,考试费每人100元。考试没有通过的,评审费退回。

四、时间安排

申报材料请于956统一报至医院集团组织部,逾期不予受理。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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