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2014-08-25 点击次数 : 5805
根据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政评办字〔2014〕1号)要求,现将2014年度政工专业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条件
政工系列专业职务的评定范围和评审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皖宣字〔2011〕22号)中规定的范围、标准和条件执行。各单位兼职人员按主要岗位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的专业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
二、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报送政工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附件二)进行填报;拟转评政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拟转评相应级别的要求报送评审材料。
2、申报材料中的有关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组织(政工)部审核盖章,并签署审核人意见和姓名。
3、除申报表上所贴照片外,每人需另交1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
4、各支部汇总后,需填写《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明情况汇总表》1份(附件三),连同个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医院集团组织部,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组织部工作联系。
5、相关申报材料、表格及填写要求等具体见各党支部书记工作联系。
三、评审费及考试费标准
根据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评审费标准分别为:高级每人310元,中级每人160元,初级每人100元。
政工系列实行考评结合,考试费每人100元。考试没有通过的,评审费退回。
四、时间安排
申报材料请于9月5~6日统一报至医院集团组织部,逾期不予受理。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